发布时间:2019-03-18
上海市文明小区、文明村、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是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先进称号。自2017年起,按照《上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标准(2016版)》,各创建主体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现经基层申报、第三方评估、市文明办审核及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现已初步形成推荐名单。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向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
电子邮箱:wmbhdc@163.com
来信地址:上海市高安路25号(邮政编码:200031)。
传真电话:64311706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