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6
(2013试行版)
一、思想教育深入,单位风气向上。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时势政治的学习,加强创建单位的环境文明、秩序文明和服务文明建设;引导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形成团结互助、积极进取、崇尚和争当先进模范的单位风气。
二、文化建设有力,员工素质提升。加强创建单位精神文化、核心价值观建设;传承优秀思想和文化传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员工具有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平等友爱、明礼守序的良好素养。
三、管理科学规范,人际关系和谐。党政领导重视创建工作,创建经费有保障,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积极开展“建文明班组,创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健全和完善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人际关系和谐,无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和其他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
四、社会责任落实,公众评价良好。加强诚信教育,培养职工诚信观念;积极参加社会援助和社会公益活动,推动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发展;积极参加文明社区、文明镇等创建活动;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执行环保法规,排放达标稳定。
五、创新理念领先,发展持续健康。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创新和发展;深入开展各类读书学习创新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员工和单位的学习力、创新力、竞争力明显提高。
六、业务水平突出,服务质量优异。落实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生产、服务水平位于同行前列;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单位无因诚信、质量问题而被媒体曝光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记录,社会认同率高。
注:文明单位申报条件
1、创建期内党政班子成员无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2、创建期内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和劳资纠纷。
3、创建期内单位职工无计划外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