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0
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
一、申报准入条件
1、创建期内单位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事件。
2、创建期内无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劳资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消防责任事故、较大(III级)以上食物中毒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其他违反和谐劳动关系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3、单位员工无重大刑事犯罪,或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考评标准的内容与分值结构
1、内容结构:考评标准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上海文明单位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了6项一级指标:组织领导坚强,创建机制完备;思想教育深入,道德实践丰富;文化建设有力,单位风气向上;管理科学规范,内外关系和谐;践行社会责任,公众影响优良;创新驱动发展,业务水平突出。特色指标反映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特色,共4项。
2、分值结构:总分为90+10分。其中基本指标90分,特色指标10分。
三、考评方法
各区县、系统可根据“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设计和研制适应本区、系统的操作手册;考评数据的采集,以“网上在线考评”为主,同时根据考评体系建议的考评方法,运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方法采集数据。
一、基本指标(共90分)
二、特色指标(共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