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9
6月15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特别突出细化了反食品浪费的有关要求,对餐饮服务环节如何防止浪费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
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管理中全面贯彻反食品浪费理念,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减少食品食材过程损耗。
二、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大厅、包间、餐桌等餐饮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对明显过量点餐的消费者进行提醒。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提升餐饮供给质量,丰富供餐形式,合理配置小分量、多规格的主食、菜品、饮品等,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主要食材、分量、口味、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
四、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主动提醒消费者在餐后打包剩余食品,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打包服务。
五、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或自有外卖信息系统提供服务的,应当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食品分量、规格或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主动提示引导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
六、提供团体用餐、宴席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科学设计菜单,合理安排用餐流程和餐台数量,引导消费者根据用餐人数等因素合理订餐。
七、提供自助餐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建立备餐评估和供餐巡视制度,在取餐区和用餐区分别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按需、适量、多次取餐。
八、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通过完善食材管理、改进烹饪工艺等方式减少厨余垃圾。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关系人人、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当是反食品浪费的践行者、倡导者和监督者。区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
01 做杜绝餐饮浪费的践行者
外出就餐时,做到科学点餐、理性消费、文明用餐、打包剩餐,吃多少点多少,采用“N-1”点餐模式,根据就餐人数减一人点餐,合理搭配菜品,减少浪费;上桌的饭菜尽量吃完,力求不剩饭,不剩菜,养成剩餐打包习惯,做到人走桌清,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02 做反对食品浪费的倡导者
积极向家人、亲戚、朋友宣传勤俭节约的重要意义,提醒家人和朋友厉行节约、避免浪费,把“光盘行动”当作生活的一种习惯、责任和修养,以“光盘”为荣,以“剩宴”为耻,自觉抵制餐饮浪费。
制止餐饮浪费
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手行动,
积极践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树立科学饮食、文明用餐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