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7
住宅小区是市民居住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基础单元和重要内容。为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改善人居环境、强化城市管理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创建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物业管理区域,推进青浦区创建第二轮上海市文明城区,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建设向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倡议如下:
一、弘扬文明风尚。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文明公约、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整治“三乱”,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管理规约,劝阻和制止高空抛物、宠物扰民、楼道堆物等不文明行为;发扬互助友爱精神,构建文明和谐邻里关系。
二、营造整洁环境。依约做好环境维护,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加强环境消杀和绿化养护,规范杂物垃圾堆放和清运管理;落实装修巡查制度,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和报告。
三、强化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犬类管理;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汛防台措施;严格执行人员出入、重点部位巡查和安全排查制度;统一公共标识,规范车辆停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四、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经营、诚信履约,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不按规定程序调价等行为;合法开展物业共有部分经营,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五、加强设施维护。完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物业维修资金紧急使用预案,保障消防、监控、门禁等设施正常运行;按规范设置无障碍设施,完善无障碍标志,确保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无损坏。
六、规范服务行为。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文明服务、规范用语,践行服务承诺,执行“三公开”,实行明码标价;落实物业服务投诉处理制度,规范处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七、积极创先争优。建立并落实物业管理十项基本制度,积极参市优和国家示范项目创建;积极履行上海市物业行业诚信承诺,依法经营,为广大业主提供良好服务,推进物业管理行业诚信建设。
八、参与环境治理。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开展物业管理环境治理,认真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行业文明建设相关要求,注重长效、标本兼治、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