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5

暑期临近尾声,新学期开学在即。随着开学钟声的敲响,每天往返家校之间的路途安全,是每一位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无论是步行、骑车还是乘坐公共交通,交通安全意识的养成与行为规范的遵守,都不可忽视。
对于高年级的同学而言,自行车和电瓶车因其便捷性,是不少学生的代步选择。然而,“会骑”和“合法上路”之间,隔着法律的“硬杠”。部分同学可能觉得自己车技娴熟,甚至个别家长亦可能忽视孩子在年龄与技能方面的实际限制。事实上,法律对未成年人骑行上路有着明确的年龄限制,这不是限制自由,而是基于安全考虑的必要保护。
现实中,正是由于部分学生及家长对“合法上路”的年龄限制缺乏足够重视,悲剧才时有发生。
案例一
13岁的小王骑电动自行车上学,途中掉头时未仔细观察路况,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双方都受了伤。交警认定小王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法律规定,且驾驶不慎,承担事故全责。最终,小王的父母向伤者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案例二
一位母亲驾驶电动三轮车出行,9岁儿子坐在副驾驶位,未戴头盔。途中电动三轮车与路边停放拖拉机相撞,男童头部重伤不治身亡。经查,未成年人乘坐非机动车不戴头盔是伤亡事故的重要原因。
正是因为这些案例时有发生,法律法规对骑行年龄和防护措施作出了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十六周岁;
……”
这些法律条文共同规定,年满12周岁才可以骑自行车;如果想要骑电瓶车,还必须年满16周岁。安全无小事,唯有在法定年龄合规的前提下使用相应交通工具,方能最大程度降低出行风险,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电瓶车和自行车的骑行安全中,佩戴头盔不仅是法定要求,更是守护生命的关键屏障,它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过分。
很多同学觉得戴头盔麻烦、闷热而对佩戴头盔产生抵触心理,但这种图省事、贪舒适的心态,往往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相关法规和交警部门反复提醒,无论是驾驶还是乘坐电动自行车,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它们能在发生意外的瞬间,有效保护我们的头部免受致命伤害。它不是累赘,而是“保命符”!
在上海,法规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均需佩戴安全头盔。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新学期伊始,建议各位同学对头盔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养成“骑车必戴盔”的好习惯。
除骑行安全外,公共交通安全亦不容忽视。无论是公交车还是地铁,在站台候车时要站在安全线内,遵循先下后上原则,避免拥挤推搡。车辆行驶过程中要坐稳扶好,不要在车厢内嬉戏打闹,更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尤其需要警惕的是,下车后不要急于从公交车或大型车辆的前方横穿马路,因为大车存在巨大的视线盲区,紧随其后的车辆可能根本无法看到突然出现的行人。
最后,想对所有的家长作几点提示: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长的言传身教和日常监护——家长每一次遵守规则的行为,都是孩子最生动的安全课。接送孩子上下学时,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加塞,学校门口即停即走。对于达到法定年龄并自己骑车上下学的孩子,建议家长提前带他们学习交通法规,检查车辆状况。
更重要的是,应反复叮嘱孩子:骑车时切勿逆行、闯红灯或驶入机动车道,转弯前先伸手示意,集中精力观察路况,遵守交通规则是对自己生命安全最负责任的守护!
同学们,你们是家庭的希望,也是未来的栋梁。每一次的平安到校和顺利归家,都承载着家人的牵挂。新学期,让我们从交通安全这“开学第一课”开始,知危险、会避险。祝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新的学期里,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来源:青浦检察